话题的主导权,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,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:“死人复活,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?”
老人道:“不,不值得开心。”他话锋一转道,“我所笑的,是死人没有复活,而活着的另有其人。”
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,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,一个人,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,总是会死得很快,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。
老人又道:“好了,你走吧,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,我会再找你。”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,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,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,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。
来人恭敬道一声是,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,乌云被风吹散,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,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。
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,或许不是很帅气,但也没有很不起眼,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,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。
月姑娘也认识他,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,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,掌柜死的消息,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。
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,似乎有答案了。
伙计走后不久,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,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,哪是什么老人,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!
是夺命镖!
很少有人知道,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。
他的口技很特殊,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,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。
小孩子的声音,老人的声音,男人的声音,女人的声音,他躲在暗处,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。
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,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,就没有完不成的。暗杀都躲在暗处,武艺不够高强,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。
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,便产生了间隙,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,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。
招数阴损,却足够有效。
他眼睛弯弯,眯成一条缝,但被他笑脸相对,却不会感到快活,反倒是如芒在背,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,像虎视眈眈的蟒蛇,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。
他自语道:“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。”
江湖中,会易容的人并不少,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,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,怕还是“偷王之王”司空摘星。
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,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,易容成掌柜的模样。
至于用处,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,让他们以为掌柜还“活着”,说实在的,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,怕也是会被蒙过去。
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,借着夜色的掩护,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,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,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,所以他得小心一点,不被无关人士发现。
至于该怎么处理,那要看南王的意愿,有银子的,才是大老爷。
叶孤城又在看信,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,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,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,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。
白云城主的鸽子,和别的鸽子,那都是不一样的。
肥鸽子:它们都没有我丰满。
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,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,叶孤城的鸽子,都不是自己养的,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,连分量都不大在乎,要不然,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。
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,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,但直到现在为止,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。
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,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,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。
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,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,是热火朝天的,一道围墙之内,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。
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,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,更何况,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,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,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,已是不易。
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,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,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,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,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。
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,唱他编造的曲子:“司空摘星,是个猴精。猴精捣蛋,是个混蛋。混蛋不乖,打他屁股。”非常舒服。
“阿嚏——”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。
客人打趣道:“发财了,掌柜的?”
掌柜笑得一团和气,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:“托福托福。”
心道: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!
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,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,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。
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,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,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。
司空摘星道:“陆小凤你也有今天。”
陆小凤只是苦笑,这时候,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?
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,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。
夜已深。
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,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,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,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,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,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。
南王的临时宅邸,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,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,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。
布下天罗地网,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,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,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,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。
守卫就跟死了一样,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。
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:“这样就行了。”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,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。
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,可想而知。
他轻轻地来,又轻轻地走,像一只花蝴蝶,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。
好厉害的身手!好俊的轻功!
伙计走了没几刻,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,看那脚步,竟然比伙计还要轻。
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,不知道谁更强一些。
黑暗,黑暗的夜,没有一丝光亮,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,也被黑夜遮住。
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,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,只不过,这世界上,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。
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,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。
黑夜,遮掩住一切。
在夜幕下,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。
月姑娘回头,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,道:“回来了?”
伙计垂手而立道:“回来了。”
月姑娘问:“一切可顺利?”
伙计道:“一切都很顺利。”
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,没要他的命,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,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,伙计没有被收买,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,南王没有胜一筹,不仅没有,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。
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,现在则属于白云城。
月姑娘道:“你做得很好。”她又道,“你的功绩,我会向城主禀明。”
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,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。
就算是见到心上人,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,更加让人期待。
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,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,已是至高的奖赏。
后半夜还没过去,夜,很漫长。
“啊——”
清晨,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。
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,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,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,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。
倒夜壶的地方,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,因为他们不愿去,太偏僻,也太臭。
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,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。
丫鬟跪坐在地上,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,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。
“死人了!”
她不是江湖人,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,而且,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。
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,老人,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。
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,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,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,叶孤城,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,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。
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,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。
有人在门外道:“王爷,出事了。”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,是他的近身太监,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,他绝对是个能耐人,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,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。
南王道:“出什么事了。”
太监道:“夺命镖回来了。”
南王道:“他带来了坏消息?”
太监道:“不。”
南王又道:“那是什么?”
太监道:“他是死回来的。”
竖着出去,横着进来,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。
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,他很好,身上没有一丝伤痕,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,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,眼睛大睁,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。
他的身上很好,但人又确实是死了,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,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。
淡淡的,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。
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,连呼吸都没变,他淡淡道:“是什么时候发现的?”
身旁有人道:“戌时。”
南王又道:“是怎么死的?”
身旁人道:“剑。”
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,十有**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。
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,人却未必长得风流,何止不风流,他身材壮硕,皮肤黝黑,比起用剑,更适合用刀,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,仿佛只有用马刀,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。
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,一招“潇潇细雨萧萧情”,剑光密集,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,还要细。
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,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,但有人怀疑,他的剑,在西门吹雪之上。
很可惜,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,想不到,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。
南王问道:“你看这剑招怎么样。”
江如画道:“很好。”
南王道:“比之你如何。”
江湖上的人都知道,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,剑招之迅疾,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,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,偏偏招招致命,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,再小的虫子,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。
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。
但是,江如画却迟疑了,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,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。
他沉默,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,有的时候,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,因为如果没有耐心,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。
江如画道:“伯仲之间。”
南王道:“哦?”
江如画道:“这世界上,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,更准。”
他的“潇潇细雨萧萧情”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。